地方的肉也被送了上来。
剩下的肉,自然也不会浪费了,肯定都会分给全军的将士们,大家都有肉吃!
这种行为。
也不免让秦风想起,当年写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的那个是诗人。
他后来最爱吃的,就是炒鸭舌!
一盘鸭舌,就要杀掉几十上百头鸭子。
如此的奢靡,跟他写下的诗,形成了无比鲜明的对比。
只是……
那些杀掉的鸭子,会被扔掉了?
还不是照样会被人吃了?
……
“反而是牛肉,很容易出现饱腹感。”
“这草原上的牛,最好吃的还是这牛百叶,有种青草般的香气,味道很好。”
现切的羊肉堆在盘子里,哪怕将盘子翻过来,羊肉也会黏在盘子上,不会掉下来。
切羊肉的厨子刀工很好,薄瘦刚刚好,吃起来相当舒服。
“儿臣以为,还是羊肉好吃。”
秦风也不太想掺和。
恐怕庆皇的内心,早就有所想法了,秦风说与不说,差别都不是太大。
“羊肉即便吃再多,也不觉得在肚子里占地方。”
“要么官员将这里的牧民逼反,要么有官员在此割据自立。”
“不可能还有第三种可能!”
秦棣常年跟胡人接触,对此很是了解。
秦风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。
这事儿。
不过庆皇最想听的,还是秦风的看法。
只是此刻的秦风,正端着一盘羊肉,往锅里下。
“大庆的士子,都想当官之后鱼肉百姓,没有人愿意来到这破地方当官。”
秦棣很了解那些人。
而这些,秦棣也曾跟秦风说过。
庆皇听此,也暗暗点头。
老三说的,明显比老二更好。
化为大庆州府。
这基本是不太现实的事情。
“不行。”
秦樉刚提,便被秦棣给否决了。
“按照我大庆官员的贪腐程度,到了漠北,就容易给当地牧民逼反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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