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见周业斌发怒,众人不敢说话。
陈益此时正在想一个问题。
雇凶雇一个双方都认识的熟人,这真的合理吗?
还是说,受雇者只是和马萌有过几面之缘而已?
常理来讲,但凡熟脸,不论交情深浅,应该都可以敲开房门并走进去,只要理由充分。
具体事实如何,需要接着查。
记录员双手放在键盘上,准备记录审讯过程。
“周队长,什么意思啊!”付林旺急声开口,他已经知道对方姓周。
在看到自己身处审讯室的时候,更是有些蒙圈。
虽然没有上手铐,但他清楚自己即将接受审讯。
“什……什么意思啊!”
付林旺连忙闭嘴,目光闪烁不停。
很快房门打开,周业斌三人走了进来。
座位有限,陈益和卓云选择站在那里。
很简单,降低查案难度,提高查案速度,进一步确定嫌疑。
有的嫌疑人心理素质是很差的,甚至刚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,便仓皇认罪,期望宽大处理。
这时候,就不用查了。
“喂!你……”
“别动!不然把你铐上!”身旁的警员冷声开口。
嫌疑人嘴硬,警方的工作量就会变得很大。
当付林旺再次被带到市局,他一脸的莫名其妙。
此案就目前来说,审问之前,并无实质证据能证明付林旺有作案嫌疑。
那为什么证据缺失的时候,还要审问嫌疑人呢?
从案件数据看,这种情况占据的比例较大。
因此审问,是查案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。
嫌疑人松口,一切好说。
根据嫌疑人的口供,直接去找证据即可,然后再和口供相互印证。
排除撒谎顶罪的可能,没有问题后,即可定案。
外围的走访还在继续。
现在还无法确定付林旺是否真的雇凶杀人,因此调查还不能停。
除了证据确凿、嫌疑人嘴硬无比的零口供定案,其他情况不到嫌疑人认罪的那一刻,一切皆有可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