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第47章 细说肉弹(1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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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细说肉弹(1/3)

    “冇错。”沈威的声音从对面传来。

    “如果他们面对临检,拿出你提供的那份放映许可,就构成伪造政府公文罪,对吧?”翟远又问。

    “是。”沈威继续回答。

    同样是伪造的证明,翟远的电影版权是实打实拿到了港府影视处的放映许可,被公证过,就算哪天查出来造假,打的也是当初过审部门的脸,所以假的也是真的。

    但是沈威给邓乐伶的那两份证明,虽然同样以假乱真,唯独没有港府的认证,真也是假。

    另外,作为目前珍妮弗电影在香江的唯一版权人,翟远说他是假他就真不了。

    你说是澳洲发行商提供给你的?人呢,找出来见识下。

    就算找到沈威,他也可以表示自己根本没见过邓乐伶。

    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,我今天从白天到夜晚一直在骨场按摩,骨场的按摩女郎可以证明,你说我去过录像厅,是有监控还是有人证?

    如今的香江还沿用着1956年大英的初版版权法,在这方面有太多漏洞可以钻。

    制作商不追究盗版,不代表他们不想追究,无非官司打起来太麻烦罢了。

    但是翟远就不同,我大把时间跟你慢慢玩,赔不赔偿无所谓。

    只要官司打起来,你录像厅就要关张接受调查,到时候这场官司我陪你打到九七回归都没问题。

    实际上,他从筹备《珍妮弗的复仇》这部电影的上映时,就已经决定用这一招搞垮邓泽成的录像厅。

    之前让陈家乐每天去影视处举报,临检邓泽成的录像厅,为的就是切断他盗版盒带的来源,致使其片源下降。

    录像厅是捞偏门的生意,赚的就是盗版这份钱,片源多票价低才能吸引观众。

    如果处处正规,势必要增加成本,到时候几块钱的门票很难维持收支平衡,这也是后来这个行业衰败的原因之一。

    而让梁志超去邓泽成的录像偷拍,则是将他前后经营的过程全部留存证据,一旦他敢放自己的电影,就可以着手起诉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环环相扣,但其实在翟远原本的计划里,这个手段并不算最优解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邓泽成霸道到连公屋都不准他租赁,他原本打算在生意场上堂堂正正打垮对方。

    唉,老子本将心向明月,你他妈非逼我照沟渠!

    “让陈家乐在录像厅外面造点谣,随便讲黑社会寻仇也好,差佬临检也好,进一步减少他场子里的客人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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