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<第051章 土豆种植神书(3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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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51章 土豆种植神书(3/3)

台,昭告了十三布政使司。

    “刑者,辅治之具,用之不可不慎。所以每令三审五覆,无非求其生而已。命天下诸司刑狱,皆属刑部、都察院详议平允,又送大理寺审覆,然后奏决。其直隶诸府州刑狱,自今亦准此令,庶几民无冤抑。”

    具体流程则是“令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,笞杖就决,徒流、迁徙、充军杂犯、死罪解部审录,行下,具死囚所坐罪名上部详拟。如律的,大理寺拟覆平允,监收候决;其情词不明或失出入的,大理寺驳回,改正再问;驳至三,改正不当,将当该官吏奏问,称作照驳;若疑谳决而囚有翻异,改调隔别衙门问拟;二次翻异不服,则具奏,会九卿询问,称作圆审;三四讯不服,而后请旨裁决。”



    三法司,即刑部、都察院、大理寺,遇有重大案件,由三法司会审,亦称“三司会审”,其中刑部掌管主要的审判业务,大理寺掌管对冤案、错案的驳正、平反,都察院则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。

    之前就提到过,朱元璋搞了一次“四辅官”的官制实验,在三法司设立之初,原本的流程是刑部议定罪犯罪名,上奏给皇帝,皇帝下旨送四辅官、都察院、六部给事中进行复核。

    



    洪武十七年的冬天,大雪笼罩了整个大明皇宫。

    奉天殿内,地龙和暖炉烧得正旺。

    朱元璋坐在龙椅上,手中握着朱笔,面前的奏章堆积如山,董伦和王景等殿阁大学士肃立在一旁,他们的眼神里满是敬畏,等待着皇帝的垂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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