凯斯反应过来,愤怒地说道:“人类提供鲜血给你们?难怪血库里的血那么贵,原来都喂了你们这群吸血鬼。”
“我们花钱买的,那些血不仅难喝,还非常贵。”
吸血鬼大声喊道:“我们辛辛苦苦打工的钱,都被你们人类给赚走了,究竟谁才是吸血鬼?”
众人无语,人类资本家,貌似比吸血鬼更吸血鬼,一个女人失望地说道:“你们和电视里的贵族完全不一样,亏我以前还很迷血族。”
“那些纯血才是贵族,他们数量稀少,拥有巨大的财富,一些纯血甚至还养着血奴,每天都能喝到美味的活人鲜血。”
吸血鬼一脸羡慕嫉妒恨地说道:“不过,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,狄肯·费斯老大会率领我们推翻议会,将人类变成奴仆。
到时,我们每天都能有美味的鲜血喝,每个人都能过着贵族一样的生活。”
王南轩嗤笑道:“人类可没你想象的那么脆弱,事实上,脆弱的是你们。”
格温点头道:“没错,你们怕阳光,一个紫外线灯就能轻松消灭你们,至于找出你们,更简单,将红外线体温仪稍微改造一下就行。”
刀锋咧嘴一笑,一嘴闪光的白牙,接着,他迅速开枪,大量吸血鬼灰飞烟灭,格温看的目瞪口呆,她问道:“为什么人会突然变成灰?这不科学。”
“他们不是人,是吸血鬼。”
就在这时,不远处传来一个冷酷的声音,紧接着,砰的一声,霰弹枪发射,大量弹珠呼啸而出,将几只吸血鬼的身体射穿。
下一秒,那些吸血鬼由皮到肉,由肉到骨,整个身体灰飞烟灭!
吸血鬼们大惊,猛的转头,见到一个身穿皮衣,留板寸头,戴着墨镜的黑人酷哥手持霰弹枪站在门口。
来人正是吸血鬼猎人,日行者刀锋!
王南轩一边给刀锋施加魔法印记(追踪和监视),一边吐槽:“大晚上还戴墨镜,你就不怕撞墙上?”
“不怕,因为墙没有我硬,我是最硬的男人。”
王南轩出腿如电,快的完全看不清,扑过来的吸血鬼一个接一个倒飞出去,短短时间,王南轩周围躺满一群吸血鬼。
无论是吸血鬼还是格温都惊呆了,格温惊呼道:“功夫!”
一个吸血鬼从腰间拔出一把短枪准备朝王南轩射击